2005年12月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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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熟人”骗取钱财
受害人多为老专家
范静 赵志勤

  利用半箱水果和自封的“老熟人”身份便叩开了受害人的家门,并成功实施了多起诈骗。11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了一起专门针对高龄老学者冒充熟人实施诈骗的案件,判处被告人张计东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04年12月14日,退休于某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的黄老先生到某高校校内银行准备取钱时。突然从路边一辆轿车上走出一个人,十分热情地跟他打招呼:“您还认识我吗?我现在当处长了。今天是特地给您送东西来的。”说完还关切的问黄老先生的老伴身体怎么样。当得知黄老先生的老伴已经去世时,此人还表现出很伤心的样子。黄老先生虽然一时想不起这个陌生的“熟人”是谁,但是想想自己一生结交众多,有几个记不得的熟人也是难免。碍于情面还是将他让到了家中,说了一会儿话后,此人送上了一箱水果。但是在临走时却以家里出了车祸,正缺钱为由,说要借1000块钱,黄老先生于是到银行取出了本月的退休金1405元,全部交给了此人。
  这个黄老先生的“老熟人”就是此案的被告人张计东。他利用海淀地区高校密集,科研机构众多的特点,专门以过去的学生、部下、同事等身份对这些单位里的老学者、老专家、老干部实施诈骗。到2005年1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其已利用此种手段成功实施诈骗9起,骗取现金11505元。被害人中年龄最小的71岁,最大的已经83岁。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计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张计东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考虑张计东在庭审中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法院在量刑时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现在针对一些老人等弱势人群的犯罪活动有所增加,法官提醒,家中有老人的子女,应多向老人介绍一些诈骗案件提高老人的防范意识。老年人如提取大量现金时应提前通知子女,遇到事情应多与家人商量,一旦发现被骗,要迅速拨打110报警。